? 協議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合法有效?
這篇文章由律師帶你掌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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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議離婚協議書應包含哪些內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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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條款法院會不採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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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沒有通用範本可參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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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錯或沒寫的話,後果會是什麼?
⚖️ 一、協議離婚協議書的法律依據與效力
根據《民法》第1050條,協議離婚必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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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離婚協議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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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以上證人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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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辦理戶政登記
其中「離婚協議書」並非只是寫一句「雙方同意離婚」就可以,而是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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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議不完整,產生爭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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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不合格,被法院判離婚無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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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反悔後主張未約定事項無拘束力
🧾 二、離婚協議書必寫的核心條款有哪些?
以下是離婚協議書中必備的7大重點條款:
✅ 1. 離婚意願聲明
「雙方同意自本協議書簽署日起解除婚姻關係。」
✅ 2. 子女監護權
明確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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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由誰單獨監護/是否共同監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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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姓名、生年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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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共同監護,實際照顧方與協商方式
✅ 3. 子女扶養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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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支付金額(固定金額 or 彈性調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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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款方式、帳戶、繳至幾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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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費用(如教育費、醫療費)如何分攤
✅ 4. 探視權安排(如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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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視頻率、時間、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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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日寒暑假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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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開放視訊、電話聯繫
✅ 5. 財產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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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財產(房產、車輛、保險、儲蓄)處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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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清冊(建議附件列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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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互不再追償聲明
✅ 6. 債務與帳務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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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有共同負債,誰負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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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日後有未清債務,是否由誰承擔?
✅ 7. 雙方不得再追訴聲明
明確寫出:「雙方確認離婚協議書簽署後,不再對本婚姻關係之財產、親權、撫養費等事由提起訴訟或索討。」
🖊️ 三、協議書內容範例(簡化格式)
離婚協議書
立協議人:
夫:張大明(身分證號 A123456789)
妻:林小華(身分證號 B987654321)
雙方經協議一致,同意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解除婚姻關係,特立協議如下:
一、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,並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。
二、未成年子女張小寶(2015年1月1日生),由母親林小華單獨行使監護權。
三、張大明每月支付子女扶養費新台幣10,000元,至子女年滿22歲為止。
四、婚後所購新北市淡水區房屋一棟(建號1234)歸林小華所有,並由林小華承擔後續房貸。
五、雙方確認婚姻存續期間之財產與債務已清楚分配,將來互不追訴。
六、本協議書自雙方簽署及證人見證後生效。
立協議人:_____ 立協議人:_____
證人一:_____ 證人二:_____
民國114年4月10日
❌ 四、最常見的錯誤與風險有哪些?
🚫 1. 只寫「同意離婚」,沒寫其他條款
→ 無法處理未來子女扶養費、財產糾紛
🚫 2. 使用網路模板但未按實際情況調整
→ 條款內容模糊,法院判無效或當事人後悔爭執
🚫 3. 證人沒親見或未成年
→ 協議失效,法院可能判定離婚無效(延伸閱讀:離婚證人怎麼找才合法?)
🚫 4. 沒簽名、沒註明日期、非親筆簽署
→ 協議書形式不合法,等同沒簽
📌 五、律師建議的安全離婚協議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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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討論並確定條件內容(監護、財產、扶養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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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由律師撰寫或審閱離婚協議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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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合法離婚證人,當場見證簽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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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並保留影本一份自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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