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財產分配怎麼算?執業律師詳解離婚財產分配公式!

✅ 夫妻離婚後財產到底怎麼算?✅ 法定財產制與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是什麼?✅ 哪些財產不能分?✅ 有時間限制嗎?✅ 實際案例怎麼計算?


一、離婚財產怎麼算?別再誤會「夫妻共有制」

民法原則上規定,結婚後夫妻財產並不「自動共有」。換句話說,就算你們是夫妻,配偶的房子、存款、車子,如果登記在他名下,就不是你的。這就是為什麼即使婚後一起打拼,財產可能還是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。

不過別擔心,法律仍設有保護配偶權益的機制——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這是適用在法定財產制

下的一項重要制度。


二、什麼是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?

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:

當法定財產制消滅(如離婚或配偶死亡)時,夫妻雙方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,如果有財產差額,差額的一半應進行分配。

📌但以下財產不列入分配:

  • 因繼承或無償取得(如父母贈與)的財產

  • 慰撫金(如車禍或精神損害賠償)


三、誰可以分?要怎麼分?|離婚財產分配公式解析

離婚財產分配公式:

剩餘財產 = 婚後財產總額 - 婚後負債
可分配金額 = 雙方剩餘財產差額 ÷ 2

阿明與小芳結婚後…

  • 阿明名下: 500萬房子(房貸300萬)、工作存款200萬、父親贈與現金100萬

  • 小芳名下: 汽車50萬、繼承房子300萬、存款100萬

👉 財產計算如下:

  • 阿明剩餘財產: 500 + 200 - 300 = 400萬(贈與100萬不列入)

  • 小芳剩餘財產: 50 + 100 = 150萬(繼承300萬不列入)

  • 財產差額: 400 - 150 = 250萬 ➡️ 可分配一半 = 125萬元

✅ 小芳可依《民法》第1030條之1行使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向阿明請求125萬元的財產分配。


四、多久內要分?有時間限制嗎?

根據民法,你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時效如下:

  • 知道可請求後起算,2年內

  • 無論是否知情,從離婚起算,5年內

⛔ 超過時效即失去請求權!


五、你適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嗎?給弱勢配偶的保障機制

這個制度的設計目的,其實是為了保障婚姻中經濟較弱勢的一方。

舉例來說,家庭主婦、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入的一方,離婚後也有權請求另一方分配財產,讓自己能繼續生活,不因失去婚姻而經濟崩盤。


六、離婚協議中要特別注意這一點!

💡 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,一定要清楚列出:

  • 雙方有無剩餘財產要分配

  • 有的話,請明確金額與支付方式

  • 雙方是否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(須具明確意思)

這樣日後不管哪一方突然反悔,才不會產生爭議!


七、夫妻財產制度怎麼選?三種制度一次搞懂

財產制度 說明
法定財產制(預設) 無特別約定情況下自動適用,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分別財產制 兩人財產完全獨立,無法主張對方財產分配
共同財產制 婚前約定,財產歸夫妻共有,實務上少見,需做財產登記

📌若不清楚自己屬於哪種制度,建議可先與律師諮詢確認!


八、律師小叮嚀: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,避免財產權益流失

離婚財產分配涉及的不只是數字計算,還包括舉證、判斷是否為婚後財產、是否屬於可分配財產、如何避免遭對方脫產……這些問題一旦處理錯誤,可能會讓你失去數百萬的財產。

👨‍⚖️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才能真正保障你在婚姻中的合法財產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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