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被婆家帶走怎麼辦?律師教你如何合法救回孩子!

一、還沒離婚,婆婆就搶孩子?當心觸法!

有些人會以為:「我們還沒離婚,小孩還是我家的人,我媽媽(婆婆)帶走應該沒問題吧?」

錯!即使你們還沒正式離婚,若沒有明確的監護權約定,任何一方(甚至長輩)私自帶走孩子,都是有法律風險的。尤其是祖父母並非監護人,這種情況可能會觸犯《刑法》第241條「略誘罪」,也就是「擅自將孩子從監護人身邊帶走」的犯罪行為。


二、還沒離婚就不能爭監護權?錯!

很多人誤以為監護權只能等離婚時再處理,但其實「分居期間」也可以向法院聲請「酌定監護權」。如果孩子已經被帶走,第一步就是向法院聲請「交付子女」,讓孩子先回到你身邊。

📌補充法條:根據《民法》第1089條,父母共同負擔子女的權利義務,若雙方有爭議,可請求法院裁定;而《家事事件法》第107條之1也規定,法院可在必要時命交付子女、訂定扶養費與會面交往方式。


三、交付子女怎麼辦?流程一次看懂

若對方(例如婆婆或先生)拒絕返還孩子,你可以透過法院進行「交付子女」程序:

  1. 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

  2. 若對方不配合 → 聲請法院「強制執行」

  3. 法院會先祭出罰鍰,若再不從,最後可強制將孩子帶回

📌法院會綜合考量:孩子年齡、意願、與父母互動情況、是否有急迫性…等等,來決定執行方式是否符合「子女最佳利益」。


四、可以告婆婆嗎?略誘 vs 和誘差在哪?

若孩子是被婆婆帶走的,可以考慮提告「略誘罪」或「和誘罪」,這兩個罪名的差別如下:

  • ✅【和誘罪】:用柔和方式引誘孩子離開家,獲得當事人同意

  • ✅【略誘罪】:以強迫、欺騙、拐騙手段讓孩子離家;若對象是未滿16歲,無論是否同意都視為略誘罪

📌《刑法》第241條:略誘未成年子女脫離監護人者,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!

但實務上檢警不一定會立刻逮捕對方,多數仍會視為家庭糾紛、要求調解處理。因此,最好在提告前先備妥證據(如存證信函、律師函、協議紀錄等),增加勝訴機率。


五、沒監護權,想搶孩子回來會變「反告」!

千萬別衝動!如果你還沒取得監護權,就強行從對方手中把孩子帶走,很可能會被反控「擅自帶走子女」或「妨害親權」的刑事責任。

因此,建議一定要先:

  1. 透過法院聲請酌定或變更監護權

  2. 若孩子處境不佳,可同時申請「緊急保護令」

  3. 等取得交付子女命令後,再依法接回孩子


六、真心建議:找律師協助,避免誤踩法律紅線

家庭爭議極其複雜,尤其涉及孩子監護時,每個動作都可能影響你爭取孩子的結果。許多媽媽一開始覺得「自己也能搞定」,結果因為少了關鍵文件、舉證力不足,讓對方有機可乘,甚至被法院認定為不適合監護。

⚠️所以,如果你遇到以下情況,一定要諮詢律師:

  • 對方(或長輩)已帶走孩子不願返還

  • 正在離婚協議或尚未離婚,但孩子監護未定

  • 擔心對方會持續影響孩子,甚至有家暴或失聯狀況


七、結語:孩子是你最堅強的理由,也是你最溫柔的底線

你有權力,也有責任,為了孩子,站出來保護他的未來。如果你正在面臨孩子被帶走的困境,記得:

📌監護權不是誰先搶到就是誰的📌只有法院裁定或雙方協議才有法律效力📌儘早爭取、依法處理,才是真正對孩子負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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